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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江汉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武汉市江汉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 发布时间:2021-09-24 🕐 更新时间: 近期更新 👁 1629 次浏览
武汉市江汉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是武汉政府工作部门。
  •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问题等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性建议和意见。

    (二)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对全区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

    (三)负责推动落实民族宗教工作相关政策;负责民族宗教事务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以及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少数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等工作,承办相应事务。

    (四)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做好涉疆、涉藏、维稳和反恐相关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

    (五)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制订少数民族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六)研究分析少数民族文化、教育、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承办相关事务,协调或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相关事宜。

    (七)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八)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指导和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负责天主教江汉教区日常事务管理。

    (九)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进行其他宗教活动管理;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十)指导全区各部门、各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处理宗教方面的重大事件;对宗教场所的设立和重大宗教活动进行审核;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十一)参与拟订全区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承担联系少数民族干部的具体工作;负责基层民族宗教工作干部的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区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成员及分工

    姓  名

    职 务

    李静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民宗局局长

    吴  谦

    区民宗局副局长

    内设机构

    区民宗局内设一个科(室),即民宗科,具体负责全区民宗各项工作。

    联系电话:85481582

👥 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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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地区:江汉区 · 武汉
  • 分类:政府机构 · 民宗局
  • 负责人:李静;江汉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民宗局局长
  •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09:00—12:00;13:30—17:30;
  • 电话:027-85481582
  •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255号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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