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以及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官、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褒扬及纪念设施维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