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县司法局主要职责:
(一)承担研究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在我县的贯彻落实措施,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县委全面依法治县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各部门报送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
(三)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备案审查工作和清理工作。
(四)负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
(五)负责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六)负责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工作。
(七)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
筹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九)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负责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一)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