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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南县医疗保障局

辉南县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时间:2024-05-11 🕐 更新时间:2024-05-11 👁 1596 次浏览
辉南县医疗保障局是通化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等工作。
  •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研究医疗保障制度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政策、规划、标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落实国家、省、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县医保局应落实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科。 

机构信息

  • 地区:辉南县 · 通化
  • 分类:政府机构 · 医保局
  • 工作时间:工作日 8:30-11:30  13:30-17:00
  • 电话:0435-8212656
  • 地址:辉南县朝阳镇朝阳大街1118号    邮政编码:135100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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