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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南县司法局

辉南县司法局

🕐 发布时间:2024-05-11 🕐 更新时间:2024-05-11 👁 664 次浏览
辉南县司法局是通化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等工作。
  •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司法行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并监督组织实施。

    (二)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拟定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三)指导管理全县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法律顾问等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工作者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工作。

    (四)指导管理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和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管理全县社区戒毒措施的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

    (五)负责本系统警务用车等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系统内财务、装备、设施、场所保障工作,承担系统内安全生产直接监督管理责任。

    (六)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备案的报送及清理工作。

    (七)承办各部门报送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查工作、以及需要由县政府批准的部门联合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县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指导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八)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承办以县政政府为单独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承办以县政府部门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及其引发的行政应诉案件;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工作。

    (九)组织全县司法行政干部培训,管理全系统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各项工作。

    (十)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装备财务保障科)、政治部、法制科、行政复议应诉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秘书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社区矫正管理科(社区矫正管理局)

机构信息

  • 地区:辉南县 · 通化
  • 分类:政府机构 · 司法局
  • 工作时间:8:30-11:30  13:30-17:00(节假日除外)
  • 电话:0435-8232687
  • 地址:辉南县民大街49号    邮政编码:135100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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