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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科学技术局

新泰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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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23-03-20👁 932 次浏览
新泰市科学技术局是泰安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

📋 主要职能

  新泰市科学技术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下设秘书科、计划科、成果科、高新科、农社科5个行政科室,市地震局、市知识产权局(正科级)、市科技情报所(正股级)3个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拟订全市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

(二)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科学技术发展计划、农业良种产业化开发计划、农村科技信息服务专项计划、科技发明与创造引导计划等;制定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并指导实施。

(三)合理配置科技经费;负责归口管理的市级科学事业费、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等有关经费的使用和监督。

(四)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及产业化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型服务企业;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申报国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五)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社会发展规划,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新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农业科技园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和先进示范区的管理工作。

(六)归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和科技信息市场;承担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七)制定科技成果推广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区域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及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参与编制市重大科学工程建设规划;拟订全市基础研究、科技条件建设规划和政策;推进全市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九)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议;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负责新建和调整科研机构的审核、申报工作。

(十)组织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承担市政府与国内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合作工作。

(十一)负责软科学研究、科技宣传、科技信息、科技应急管理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十三)牵头拟订促进与科技相关知识产权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措施,负责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十四)牵头拟订促进与科技相关防震减灾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措施,负责与科技相关的防震减灾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538-7222503

机构信息

  • 地区:新泰市 · 泰安
  • 分类:政府机构 · 科技局
  • 工作时间: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法定节假日除外);10月1日—4月30日  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0538-7222503,规划科 0538-7267059,人才科 0538-7267080,高新科 0538-7267078
  • 地址:山东省新泰市东周路513号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更新时间:2023-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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