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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通满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伊通满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发布时间:2024-05-01 🕐 更新时间: 近期更新 👁 1172 次浏览
伊通满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是四平政府工作部门。
  • 一、机关职能   

    1.负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2.负责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3.负责县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4.负责县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 

       5.负责县水务管理方面各城市河道倾倒度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6.负责县食品药品监管方面对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7负责全县十五个乡镇、两个街道的农村环境卫生巡查,对乱倒垃圾等行为依据相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罚;   

    8.履行法律、法规、规章或省、市、县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城市管理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9.负责城区内夏季防汛、冬季清雪工作;   

    10.负责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和负责人   

    (一)局领导分工   

    尹树军   党组书记、大队长   

    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党政全面工作。 

    张  磊    党组成员、副大队长     

    分管行政科、指挥中心、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农村环境整治办公室,负责分管领域的信访、安全生产、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 

    马  群    党组成员、副大队长    

      分管财审科、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科、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科,负责分管领域的信访、安全生产、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 

    王海燕    党组成员、副大队长    

    分管物业管理中心、红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分管领域的信访、安全生产、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 

    韩晓波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副书记、党办主任   

    分管机关党委办公室、信访接待室、工会、人事科、档案室,负责纪检监察、脱贫攻坚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信访、安全生产、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 

    梁  冰    公安大队大队长  参与分工   

    分管政策法规综合科、执法监督科、局属四个直属大队及十五个乡镇大队、公安大队、大市场有限公司、扫黑除恶办公室、早市中队、领导专办办公室,负责分管领域的信访、安全生产、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 

👥 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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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地区:伊通县 · 四平
  • 分类:政府机构 · 综合执法局
  • 工作时间:夏季 8:30-11:30 13:30-17:00 冬季 8:30-11:30 13:00-16:30
  • 电话:0434-4210008
  • 地址:伊通镇库仑大刘西段南侧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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