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1、负责对与区政府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事业单位,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2、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下级政府财政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3、负责审计审理工作。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对与区政府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事业单位,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下级政府财政决算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审计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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