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贞丰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公安局 |
标签: | 贞丰县,公安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
电话: | 0859-6610202、6619110 |
地址: | 贵州省黔西南州贞丰县珉谷街道建设路107号 ,邮政编码:562200 |
贞丰县公安局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贯彻意见和措施,领导和监督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报告有关情况和重要信息,提出处理意见;向本局下属部门传达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并监督落实。
三、组织指导当地重大案件和跨区域重大案件的侦破工作,协调或直接指挥处置重大治安案件和突发事件;完成省州国家安全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四、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爆炸化学物品、特种行业等。
五、依法管理中国公民出境和国外、境外人员在本地居留、旅行等。
六、维护道路秩序、交通安全,负责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七、指导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工程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等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八、负责对社会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管理工作。
九、依法执行刑罚,加强对看守所、拘留所等监管场所的管理。
十、承办公安机关执法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行政复议、听证、应诉、国家赔偿工作及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养等工作;承办县政府劳动教养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一、负责对到本地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等的安全警卫工作和大型政治、社会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二、组织开展禁贩、禁吸、禁种、禁制毒品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十三、负责侦办属公安机关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
十四、研究制定本级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方案和制度,落实警务保障措施。
十五、全面加强公安科技、信息技术、刑事技术、行动技术等的方案、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六、研究制定本级公安机关教育培训、优抚表彰、宣传等工作措施;按规定管理机构编制、警衔,按权限协助组织、人事部门管理本系统干部人事工作。
十七、研究制定本级公安机关队伍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并组织落实,从严管理队伍,查办本级公安民警违纪案件。
十八、负责取缔、打击“法轮功”、“门徒会”等非法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九、指导消防、武警、林业公安工作。
二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单位名称:贞丰县公安局
主要负责人:王涌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通讯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贞丰县文笔路238号
值班电话:0859-6610202、6619110
投诉邮箱:3341986170@QQ.com (此邮箱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投诉及意见建议) 邮政编码:562200
贞丰县公安局机构设置
一、执法勤务机构设置
1.办公室
下设正股级机构:综合股、机要股、科技通讯股
2.情报指挥中心(副科级机构)
下设正股级机构:综合股、信息研判股
3.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副科级机构)
下设正股级机构:侦察中队、文化保卫股
4.刑事侦查大队(副科级机构)
下设正股级机构:综合办公室、大要案件侦察中队、技术中队、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警犬训导中队、有组织犯罪侦察中队
5.禁毒工作大队(加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副科级机构)
下设正股级机构:综合办公室、一中队、二中队
6.治安管理大队(加挂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牌子,副科级机构)
下设正股级机构:综合办公室、治安管理股、户政管理股、案件侦察中队、水上治安管理中队、巡逻中队、出入境管理股
7.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科级机构)
下设正股级机构:综合办公室、侦查中队
8.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副科级机构)
下设正股级机构:综合办公室、网络侦察股、监察管理股
9.法制大队(副科级机构)
下设正股级机构:执法监督股、信访股
10.交通警察大队(副科级机构)
下设正股级机构:综合办公室、事故中队、外勤中队、城区中队、者相中队、龙场中队、北盘江中队、车辆管理所
11.贞丰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副科级机构)
12.特(巡)警大队(副科级机构)
13.旅游警察大队(副科级机构)
14.森林警察大队(正科级机构)
二、综合管理机构设置
1.直属机关党委(副科级机构)
2.政工室(副科级机构)
下设正股级机构:干部人事股、教育训练股、宣传股
3.纪检监察室(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室合署办公,加挂督察大队牌子,副科级机构)
4.警务保障室(副科级机构)
三、监管场所设置
1.看守所(副科级机构)
2.拘留所(副科级机构)
四、派出所设置
按照全县行政区划设置,实行“一乡(镇)一所”,设13个派出所,均为副科级机构,分别是:
1.珉谷派出所
2.龙场派出所
3.者相派出所
4.北盘江派出所
5.白层派出所
6.鲁贡派出所
7.长田派出所
8.平街派出所
9.小屯派出所
10.挽澜派出所
11.连环派出所
12.鲁容派出所
13.沙坪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