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晴隆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
标签: | 晴隆县,司法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859-7610552 |
地址: | 贵州省晴隆县东观街道办五里社区大井湾 |
晴隆县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州委、县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研究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依法治州的决策部署在我县的贯彻落实措施,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地各部门实施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县政府规章编纂工作,组织翻译、审定县政府规章正式译本。组织开展规章清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行政裁决、行政赔偿工作。
(四)负责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指导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五)负责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参与县人民政府重大项目决策论证,为县人民政府重大经济和社会管理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审核和法律服务。承办县人民政府作为民事主体涉及的有关法律事务。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负责全县监督管理刑罚执行、罪犯改造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九)负责本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和警衔评授呈报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督察工作。
(十一)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放管服”及权责清单有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