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应急管理局
普安县应急管理局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机构信息
地区: 普安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应急管理局
标签: 普安县,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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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电话: 0859-7236075 
地址: 贵州省黔西南州普安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561500
详细介绍

普安县应急管理局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煤矿除外,下同)。

(二)拟订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普安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按要求牵头建立与国家、省和州管理信息系统相衔接的、全县统一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政府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全县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县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按规定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力量建设,按规定管理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救援队伍,指导县内各地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按规定负责全县消防工作,组织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日常工作。

(十)组织协调全县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工作,协调县发改局按需分配中央、省、州下拨和县级救灾款物;承担县减灾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一)依法行使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县内各地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规章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拟订全县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改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的科学技术规划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应急管理局的决策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跨区域交流合作和应急救援。

(十七)结合部门职责,做好相关工作;推进全县应急管理职能转变、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州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责调整。

1.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除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督管理以外)的管理职责,以及县政府办的应急管理职责,县消防大队的消防管理职责,县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县国土资源局的地质灾害防治、县水务局的水旱灾害防治、县农业局的草原防火、县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等相关职责,县防汛抗旱、减灾、森林防火等指挥部(委员会)的职责等划入县应急局。

2.将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县卫生健康局。

3.将县应急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收回机关,涉及更名等其他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二十)职能转变。县应急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全县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办公地址:普安县应急管理局;

办公电话:0859-7236075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通讯地址:普安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56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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