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兴义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标签: | 兴义市,军人事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早上08:30-12:00 下午14: 30-18:00 |
电话: | 0859-3919290 传真号码:0859-3919620 |
地址: | 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坪东街道西湖路95号, 邮编:562400 |
兴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移交符合在兴义市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兴义市离休退役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障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市伤病残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定拟推荐全国及列入全省、全州、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的名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并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放管服”等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州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