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公证处政务服务中心
一、主要职责
执行国家公证职能,依法办理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关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公证事务;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公证事务;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办理提存、保管遗嘱遗产、代写与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书;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二、公证业务范围
1、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1)合同。
(2)继承。
(3)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4)财产分割。
(5)招标投标、拍卖。
(6)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7)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8)公司章程。
(9)保全证据。
(10)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1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
2、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2)提存。
(3)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4)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5)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公证业务办公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桔山广场州政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859-3223238
邮编:56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