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玉屏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应急管理局 |
标签: | 大龙经开区,安监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856—3321616 |
地址: | 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五楼安监局办公室,邮政编码:554001 |
大龙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综合管理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
(二)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开发区安全生产发展规划; 定期分析和预测开发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三)承担开发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制订并组织、演练相关应急救援预案。
(四)负责发布开发区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安全生产伤亡事故调查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五)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承担开发区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组织实施行业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程。
(七)组织、指导开发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和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八)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使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九)负责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报工作;对建筑施工企业、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进行监督,根据有关法规,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等)或验收的,依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享项。
(十)承办开发区管委会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