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德江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工信局 |
标签: | 德江县,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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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国家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
电话: | 0856-3900311 |
地址: | 贵州省铜仁市德江县青龙街道钟山西路117号 , 邮政编码:565200 |
德江县工业和商务局职能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和商务流通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制订工业、信息及商务流通领域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研究全县工业、信息化和商贸发展状况,提出发展措施和政策建议,拟订全县工业、信息化和商贸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两化”融合发展。
(二)负责工业、信息化经济发展的管理和调控,规划工业、信息重大项目结构规划调整;负责工业、信息化行业管理,指导工业、信息行业质量管理工作,协调解决新型工业信息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和产业发展,推进园区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负责监测分析工业信息经济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协调解决工业信息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煤、电、油、运调度和协调保障工作,承担工业用煤、成品油的协调和紧急调运工作;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参与产业损害调查工作。
(三)组织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投资政策;负责提出工业、信息化和商贸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制订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县级财政性工业、信息发展资金使用方向、支持重点和安排意见;负责全县工业、信息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并按照权限负责工业、信息技术项目的上报审批、备案、核准和验收工作;承担工业信息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减免税审核申报工作;负责生产技术落后的企业法人淘汰和关闭工作。
(四)拟订全县工业、信息化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引进的鼓励政策;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动全县工业、信息化企业技术中心和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技术创新项目的实施,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负责全县特种行业技能和企业管理等培训管理。
(五)贯彻实施节约能源和促进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地方性工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并监督管理相关行业资源综合利用及认定认证工作;组织协调相关行业节能示范工程和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拟订县级财政用于工业节能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县散装水泥生产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实施《电力法》,监督全县生产、生活用电安全。
(六)推进国有企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企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对国有企业改革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全县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宏观指导民营企业改革;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民爆器材行业生产、储藏和销售管理工作。
(七)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发展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城镇集体经济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城镇集体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城镇集体经济管理创新、科技创新;负责管理各级财政下拨的中小企业发展资金。
(八)负责推进全县信息化发展工作,贯彻落实国家通信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制订及实施大数据、云计算及云管理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大数据产业发展和应用的重大事项,推进全县信息系统平台、数据存储统一管理,促进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拟订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信息产业、生产信息化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协调通信机构,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依法实施监管,国防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保障国家和用户利益;指导协调通信业发展;指导相关部门拟订通信管线、公共通信网络、专用信息网络的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全县网络和信息服务业市场;负责无线电行业管理。
(九)负责协调维护全县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参与协调处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承担跨部门、跨行政区域和重要时期的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
(十)推进全县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市场体系建设,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行业、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推动贸易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协调全县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初步审查。(十一)组织实施全县重要消费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生产生活物资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及保障工作,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指导企业科学计划生产;负责对成品油行业实施监督管理,规划布局全县加油(加气、充电)站及项目备案上报工作,制订相关管理制度及调控政策措施。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内外贸易、经济技术合作、外商投资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全县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执行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执行国家服务贸易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全县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