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石阡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医保局 |
标签: | 石阡县,医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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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
电话: | 0856-7942098 |
地址: | 贵州省石阡县汤山街道北塔大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八楼 , 邮 编:555100 |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铜仁县及所辖县(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和《中共石阡县委石阡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石阡县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县医保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县医保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医疗保障法律并宣传普及,执行上级政府制定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相关政策。
(二)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
(三)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县域内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执行,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四)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执行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
(六)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完善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贯彻执行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执行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
(八)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负责县域内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落实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贯彻执行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障待遇相关政策。
(十)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一)职责调整。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下属单位原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县发展改革局原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县民政局原医疗救助职责等划入县医疗保障局。
(十二)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十三)职能转变。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全县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医疗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如下:
1.办公室。负责人:蔡庆芳,联系电话:0856-7942098。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信息、宣传、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目标绩效、考核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军民融合、扶贫开发、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建议提案办理、机关综合性文稿等有关工作。负责对外合作交流、医疗保障宣传,健全完善微信公众号、网站等新媒体工作,提高新媒体应对和运用能力。负责编报本部门年度预决算,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人才队伍建设、离退休、教育培训和机关党建等工作。
2.法规和基金监督股。负责人:李文戎,联系电话:0856-7623306。对医疗保障法律法规等开展宣传普及,组织拟订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规划,组织起草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地方性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贯彻执行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3.待遇保障股。负责人:罗烈娜,联系电话:0856-7942198。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制定县级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和县属困难企业离休人员及其遗孀医疗待遇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4.医药管理股。负责人:周仕秀,联系电话:0856-7942308。贯彻执行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药品、医用耗材、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执行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配合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承担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承担医疗保障数据统计分析。
1.医保中心城乡居民股。负责人:李敏,联系电话:0856-7950200。负责组织协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医保扶贫工作;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重大疾病商业保险、医疗救助、意外伤害商业保险信息、数据的收集、统计、查询、上报和运行分析,与税务部门开展信息推送和数据共享工作;负责县本级符合医疗救助的待遇审核;负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相关文件的起草,负责本股室的业务档案、业务统计报表的管理,承担相关业务的培训、宣传及咨询工作。
2.医保中心基金财务股。负责人:杨旭,联系电话:0856-7623680。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医疗保险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政策,综合管理全县各项医疗保险基金、医疗救助资金,实施规范化管理;组织编制全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的预算草案和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会同有关股室汇总编制上报全县医疗保障各类财务报表,分析预测全县医疗保险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运行情况;负责全县医疗保障资金托收和拨付工作。
3.医保中心稽核股。负责人:唐诚,联系电话:0856-7623306。负责对全县医疗保险基金、医疗救助资金工作进行评估,对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协调整改;负责定点医药机构资格评估、协议管理工作;负责受理参保人员的投诉和举报,对医疗保险基金、医疗救助资金运行中的违规事件及时处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医保中心信息股。联系电话:0856-7942308。负责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业务数据库的建立、维护,确保数据安全和永久保存;负责业务软件的维护,为数据交换提供技术支持,并保证其安全与保密;负责本股室的业务档案、业务统计报表的管理,承担相关业务的培训、宣传和咨询工作。开展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负责收集、汇总、分析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使用种类、价格;实施区域内所辖医疗机构或医共体联合采购管理,保障药品、医用耗材供应。
单位负责人:李晓丹
单位地址:贵州省石阡县汤山街道北塔大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八楼
联系电话:0856-7942098
邮 编:555100
邮 箱:shiqianyibao@163.com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