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碧江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医保局 |
标签: | 铜仁市,医保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
电话: | 0856-5210720、0856-5210721 |
地址: | 铜仁市碧江区河西街道办事处新华中路73号(市民政局旁), 邮政编码: 554300 |
英文网址: | https://www.chinaservicesnet.com/shop/782.html |
铜仁市医保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 贯彻执行医疗保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医疗 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地方性规范性文件、规划和标准。
(二) 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 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 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 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 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 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 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按照省级放开、下放或授 权制定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定价 项目支付标准。
(五)按照省级放开、下放或授权制定药品、医用耗材 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推动建立 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 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 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 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贯彻 执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 作交流。
(九)制定离休人员医疗保障待遇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十)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 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 任务。
(十二)职责调整。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下属单位的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 原市卫生计生委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市发展改革委的 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市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等划入市医疗保障局。
(十三)与市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 局、市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 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十四)职能转变。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 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全市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