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石阡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水利局 |
标签: | 石阡县,水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电话: | 0856—7931646 |
地址: | 贵州省铜仁市石阡县佛顶山南路21号 , 邮政编码:555100 |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总体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用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流域、区域以及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负责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接受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业务指导。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按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协助开展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协助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开展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地方性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负责组织编制全县城镇供排水规划和供排水行业管理工作;制订全县供水行业的服务标准并实施监督检查;参与全县城镇自来水、污水处理价格的测算工作;负责监督全市县城镇供水、排水、中水利用等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对县城及乡镇污水排放实行排水许可的行政监督管理。
(七)组织开展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实施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组织实施江河湖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组织实施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八)组织实施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协助配合跨区域跨流域的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并协调落实水利工程运行和后续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负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组织水利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组织实施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千人以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组织实施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一)协助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乡镇水事纠纷,开展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组织实施水利行业管理的水库、水电站大坝和管理权限内农村水电站及其配套电网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和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协调县际河流有关事务。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四)协调构建河长组织体系,明确河长工作职责,建立河长制相关制度;承担县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实。
(十五)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职能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责调查
1.将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划入县自然资源局。
2.将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板胡职责划入生态环境局石阡分局。
6.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责划入县水务局。
(十八)职能转变。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督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