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县司法局
石阡县司法局是石阡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职能职责是: (一)承担研究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在我县的贯彻落实措施,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
机构信息
地区: 石阡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标签: 石阡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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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电话: 0856-7652199
地址: 贵州省铜仁市石阡县泉都街道鲜花社区西外环西侧 , 邮    编:555100
详细介绍

石阡县司法局是石阡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职能职责是:

(一)承担研究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在我县的贯彻落实措施,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行政裁决、行政赔偿工作。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

(三)负责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指导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负责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参与县人民政府重大项目决策论证,为县人民政府重大经济和社会管理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审核和法律服务。承办县人民政府作为民事主体涉及的有关法律事务。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设在县司法局。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七)负责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督察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相关干部管理工作。

(十)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责调整。将原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职责划入县司法局。

司法局内设机构如下:

(一)办公室(指挥中心、装备财务保障股)。负责人:周威,联系电话:0856-7652199。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和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政务公开、统计、保密、信访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二)法治督察股。负责人:何伟,联系电话:0856-7650098。承办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依法治市和全面依法治县重大决策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

(三)社区矫正管理股。负责人:覃志雄,联系电话:0856-7622382。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拟订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审前评估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区矫正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开展社区矫正相关业务培训工作。

(四)行政复议和应诉股。负责人:李剑桥,联系电话:0856-7626665。承办依法应由县人民政府管辖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审查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执法监督股。负责人:杨翊笛,联系电话:0856-7626919。承担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六)普法宣教股(新闻办)。负责人:罗敏,联系电话:0856-7626061。承担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县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局机关普法依法治理、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职责。

(七)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人:李立兵,联系电话:0856-7626738。承担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安置帮教工作。

(八)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行政审批服务股、县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张佐强,联系电话:0856-7626005。受理、核准法律援助事项。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承担派驻政务中心窗口的管理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的初审;协助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实施律师事务所及分所设立许可、律师执业许可工作的初审;协助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实施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仲裁员和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仲裁机构的登记管理等工作。承担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九)人事信息股。负责人:余安员,联系电话:0856-7626639。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管理、职称评聘等工作。

乡镇(街道)司法所职责:在本乡镇(街道)辖区主要承担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单位负责人:文芳

石阡县司法局办公地址:石阡县泉都街道鲜花社区西外环西侧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信访电话:0856-7652199

传真号码:0856-7652199

邮    编:555100

信访邮箱:gzssqxsf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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