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县司法局内设机构如下:
(一)办公室(指挥中心、装备财务保障股)。
负责人:周威,
联系电话:0856-7652199。
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和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政务公开、统计、保密、信访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二)法治督察股。
负责人:何伟,
联系电话:0856-7650098。
承办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依法治市和全面依法治县重大决策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
(三)社区矫正管理股。
负责人:覃志雄,
联系电话:0856-7622382。
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拟订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审前评估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区矫正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开展社区矫正相关业务培训工作。
(四)行政复议和应诉股。
负责人:李剑桥,
联系电话:0856-7626665。
承办依法应由县人民政府管辖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审查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执法监督股。
负责人:杨翊笛,
联系电话:0856-7626919。
承担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六)普法宣教股(新闻办)。
负责人:罗敏,
联系电话:0856-7626061。
承担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县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局机关普法依法治理、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职责。
(七)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负责人:李立兵,
联系电话:0856-7626738。
承担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安置帮教工作。
(八)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行政审批服务股、县法律援助中心)。
负责人:张佐强,
联系电话:0856-7626005。
受理、核准法律援助事项。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承担派驻政务中心窗口的管理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的初审;协助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实施律师事务所及分所设立许可、律师执业许可工作的初审;协助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实施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仲裁员和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仲裁机构的登记管理等工作。承担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九)人事信息股。
负责人:余安员,
联系电话:0856-7626639。
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管理、职称评聘等工作。
乡镇(街道)司法所职责:在本乡镇(街道)辖区主要承担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单位负责人:文芳
石阡县司法局办公地址:石阡县泉都街道鲜花社区西外环西侧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信访电话:0856-7652199
传真号码:0856-7652199
邮 编:55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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