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江口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统计局 |
标签: | 江口县,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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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856-6621305 |
地址: | 贵州省铜仁市江口县双江街道杨澜桥老政府大楼 |
江口县统计局单位职责
第一条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铜仁市及所辖县(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18〕123号)和《中共江口县委 江口县人民政府关于江口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江党发〔2019〕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江口县统计局是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江口县统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方法及统计报表制度,编制全县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统计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建立全县统计方法、统计调查项目和统计报表体系,建立健全地方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
(二)组织实施各项统计调查和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农业普查、人口普查、经济普查),汇总整理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开展民意调查。
(三)管理全县社会经济调查,审批各部门、乡镇(街道)的统计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四)统一核定、管理、公报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公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规范各项统计数据库标准和统计数据网络。
(六)组织指导全县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和干部培训工作,开展统计科学交流与合作,协调全县经济社会统计咨询服务工作
(七)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和省、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职责调整。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责划入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