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万山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
标签: | 万山区,文广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856-3521087 |
地址: | 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产业园2栋4楼 |
铜仁市万山区文体广电旅游局(以下简称区文体广电旅游局)是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1.研究拟订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政策措施,统筹规划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2.管理全区重大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活动,指导(重点)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设施建设,组织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体育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区基层文化建设。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负责挖掘、收集、整理和传承万山区民间文化艺术遗产,推动全区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4.推进全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各类演出和群众性演出工作,丰富和提高城区及农村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5.统筹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6.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负责管理全区文物事业和博物馆;指导协调全区文物管理、保护、抢救、利用等工作;打击非法走私、违法经营、贩卖文物、盗窃古墓等活动。指导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开展保护万山区优秀传统民族文化的传承和普及。
7.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旅游对外交流活动,推动万山地方文化走出去。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统筹推进生态旅游、乡村旅游发展,推进文化旅游扶贫开发工作,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多彩贵州公园省”和“中国温泉省”建设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8.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9.指导全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发展,对全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负责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广播市场综合执法,查处文化、体育、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10.负责统筹全区群众体育、竟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发展。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组织开展全区群众性体育工作,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并实施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加强全区体育市场管理,发展体育产业,抓好各种体育训练活动,发现和培养体育人才,加大体育外宣力度。
11.贯彻执行国家广播电视政策和贵州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以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宗旨,负责管理和发展全区广播电视事业,提高全区广播覆盖率。加强网络电视管理,加快网络数字电视发展步伐。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办好电视新闻节目,加大对外推介和宣传力度。
12.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13.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