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碧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第一条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铜仁市及所辖县(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共铜仁市碧江区委、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政府关于铜仁市碧江区区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机构信息
地区: 碧江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住建局
标签: 碧江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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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856-5263969
地址: 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川硐街道凉湾村碧江区为民服务中心4号楼4层 邮编:554300
详细介绍

第一条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铜仁市及所辖县(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共铜仁市碧江区委、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政府关于铜仁市碧江区区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铜仁市碧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区住建局)是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区住建局应当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政策法规,提出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和行政管理措施。

(二)承担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拟订全区住房保障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安排使用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指导保障性住房小区后续服务管理工作。

(三)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拟定适合区情的住房改革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同时提出住房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负责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住房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以及增量补贴、存量补贴的核发工作。

(四)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拟订行业体制改革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应诉和信访案件的处理工作;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

(五)组织实施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按照国家、省、市标准组织实施工程建设,推广工程建设标准通用设计图集,执行工程建设统一工程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

(六)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提出辖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报区人民政府审定并组织实施;组织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进行调查登记。对房屋征收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纠纷。

(七)负责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规范辖区内建筑活动;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含室内外建筑装饰装修)及建设工程服务业的行业发展规划;监督管理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规范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八)规范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质量安全建筑工程国家强制性标准;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等规章制度;负责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和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抗震设防工作。

(九)负责本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和指导中心城区规划建设区范围外小城镇建设工作。拟订村镇建设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推广村镇建房通用设计图集;指导村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负责农村危房改造,改善村镇人居生态环境。

(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和减排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建筑节能、墙体革新和减排发展规划的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十一)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统计管理,并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信息的收集利用和技术咨询服务,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教育培训工作。研究制定行业教育发展规划、人才发展规划;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社团工作。

(十三)承担政府融资平台,负责筹集、监管和使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等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职责调整。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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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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