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碧江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水利局 |
标签: | 碧江区,水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856-5220507 |
地址: | 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川硐街道凉湾村碧江区为民服务中心5号楼5楼 邮编:554300 |
铜仁市碧江区水务局是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政府的一个组成部门,拥有12名行政编制,其中包括1名局长、3名副局长和8名股级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总体规划和政策,协助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库综合规划、防洪规划和乡镇供水排水规划等重点水利水务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协助上级拟定跨县(区)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拟订全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区管(含上级委托管理)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务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协助做好污水处理、给排水、黑臭水体整治及防治等相关工作,协调乡(镇、街道)水务部门接受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业务指导。
3.按规定制定水务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务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区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协助开展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务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协助做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贯彻落实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上级制定地方性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江河水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流水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库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流水库水系连通工作。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重点骨干水利(水源)工程建设管理工作,配合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并协调落实区管水利工程运行和后续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组织水利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督促指导地方配套水利工程建设。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千人以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0.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区内跨行政区域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组织指导水利行业管理的水库、水电站大坝和管理权限内农村水电站及其配套电网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
11.积极开展水利科技和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配合上级水利(水务)部门拟订水利行业的地方性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协调辖区内河流有关事务。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水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利工程调度工作。
13.协调构建河长组织体系,明确河长工作职责,建立河长制相关制度;承担区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14.负责组织编制全区中心城区以外的供、污水行业管理规划,开展全区中心城区以外的供、污水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实施监督、检查全区供(污)水行业服务标准执行情况;负责协助物价部门对乡(镇、街道)农村供水、污水处理价格测算的组织工作;负责指导、监督乡(镇、街道)农村供水、污水处理、中水利用等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对职责内城乡排水设施实行排水许可的行政监督管理。
15.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16.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铜仁市碧江区水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人:余开友,联系电话:0856-5220507。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目标管理、社会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行政和车辆管理等工作。承担水利体制改革相关指导工作,协助处置水利应急事件。承担机关党委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区水务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工作。负责科技投入、科技创新、大数据发展应用及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等相关工作。督促检查水利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水利工程建设股(水土保持股)。负责人:李艺,联系方式:0856-5223099,指导重点骨干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协调辖区内跨乡(镇、街道)河流有关事务。负责制定吸引外来投资的工作计划,编制对外招商引资项目库;负责外资项目信息的收集、整理及项目库的建立、发布和管理;负责水务系统招商引资工作,协调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发布对外经济合作项目;负责提供招商引资相关政策、法规咨询,做好外来投资项目的洽谈工作。负责水利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街道)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指导权限内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权限内全区江河干堤、病险水库、水闸的除险加固。指导水利水务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水务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水利水务综合统计和建设综合考核工作。承担全区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按权限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地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三)水资源与政策法规室(区节约用水办公室)。负责人:杨世宇,联系方式:0856-5321828。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开展水量分配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江河水库生态流量和水量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协助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配合市水务局编制全市水资源公报。协助起草水利水务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负责拟订权限内有关水利水务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务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承办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承担法律顾问工作,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建议。对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进行监督检查,配合市水务局协调跨区河流水事纠纷,协调权限内河流水事纠纷,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负责机关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项目的集中审核、审批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相关工作;研究并提出机关行政审批和有关服务事项办理流程的调整意见;负责机关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有关会议论证、审核、审定事项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并协助做好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贯彻落实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四)规划计划财务室。负责人:侯俊,联系方式:0856-5239543。拟订全区水利水务总体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权限内重点水利水务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权限内重要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等技术审查。负责组织和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开展权限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水利水务建设投资计划,承担水利水务建设投资统计工作。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决算;承担水利水务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站所的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资金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有关水利水务价格、收费、税费、基金、信贷等方面的建议。
(五)乡镇供排水管理股。负责人:向凌,联系方式:0856-5218172,负责全区中心城区以外的供水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全区中心城区以外的供水管网规划;根据全区中心城区以外的供水水源规划,我们组织编制了中长期和年度供水计划并督促其实施;负责全区中心城区以外的供水企业资质审核管理,以及供水价格调整的申报和协调工作;组织编制全区中心城区以外的排水管网规划,指导全区中心城区以外的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指导权限内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开展权限内黑臭水体整治及防治工作;协助市直相关部门、单位对城市小区开发等建设项目方案实施竖向标高控制、排水及防洪影响预评审;组织实施全区权限内的排水许可制度,依法征收污水处理费;负责有管辖权的排水企业的行政管理工作。
(六)河长制工作股(区河长办)。负责人:邰全,联系方式:0856-5321718。指导全区权限内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开展全区江河水库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江河、水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江河、水库水系连通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与区河长办合署办公,承担区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农村水利及水电运行管理股。负责人:谭昆,联系方式:0856-5255356。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开展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配合市水务局开展跨区(县)跨流域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承担区内跨乡(镇、街道)跨流域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指导开展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并监督跨行政区域跨流域调水工程调度管理等工作。指导开展辖区内重点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千人以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推进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部门、行业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指导管理权限内的水库、水电站大坝和农村水电站及其配套电网的安全监管。
(八)水旱灾害防御股。负责人:冉诗文,联系方式:0856-5220541。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地方性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和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承担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
铜仁市碧江区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
1、铜仁市碧江区重点水源工程建设服务中心,为铜仁市碧江区水务局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2.铜仁市碧江区水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铜仁市碧江区水务局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2名,其中,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2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3.铜仁市碧江区水土保持监督站,为铜仁市碧江区水务局所属股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4名,其中,股级领导职数1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4.铜仁市碧江区水利工程管理站,为铜仁市碧江区水务局所属股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6名,其中,股级领导职数2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5.铜仁市碧江区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管理站,为铜仁市碧江区水务局所属股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名,其中,股级领导职数1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6.铜仁市碧江区河道管理所,为铜仁市碧江区水务局所属股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5名,其中,股级领导职数1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7.铜仁市碧江区农村水利站,为铜仁市碧江区水务局所属股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0名,其中,股级领导职数2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8.铜仁市碧江区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技术服务与安全生产监督站,为铜仁市碧江区水务局所属股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4名,其中,股级领导职数1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9.铜仁市碧江区瓮水库管理所,为铜仁市碧江区水务局所属股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6名,其中,股级领导职数2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10.铜仁市碧江区豹子云水库管理所,为铜仁市碧江区水务局所属股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6名,其中,股级领导职数2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11.铜仁市碧江区凉湾水库管理所,为铜仁市碧江区水务局所属股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4名,其中,股级领导职数2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12.铜仁市碧江区水旱灾害预警监测站,为铜仁市碧江区水务局所属股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名,其中,股级领导职数1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13.铜仁市碧江区水务规划设计室,为铜仁市碧江区水务局所属股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7名,其中,股级领导职数2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14.铜仁市碧江区农村供排水技术服务站,为铜仁市碧江区水务局所属股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6名,其中,股级领导职数2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