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纳雍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财政局 |
标签: | 纳雍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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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
电话: | 0857—3521093 |
地址: | 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雍熙街道沿河街 邮政编码:553300 |
纳雍县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财税规则、政策和改革方案。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相关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实施办法。
(三)承担全县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全县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年度全县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拟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管理财政票据。拟订彩票管理实施意见,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按照管理权限,拟订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财政税收计划,提出税收减免、税目税率调整建议。
(七)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拟订需由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并监督实施。
(八)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全县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九)办理和监督全县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省政府和市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全县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一)执行国家政府债务管理和中央代地方发行国债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拟订并落实政府性债务和中央代地方发行国债管理的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负责政府外债谈判业务,并按规定对国际金融组织以及外国政府对我县的贷(赠)款进行管理。
(十二)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管工作。管理地方金融类国有资产。
(十三)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管理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十四)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重大支出的绩效评估工作。
(十五)制定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则,组织财会人员开展财政、会计业务知识培训。开展财政业务重大问题的调研。
(十六)负责全县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加强计算机网络信息建设,为财政管理提供技术保障。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七)结合部门职责,做好扶贫开发、大数据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导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八)承担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筹全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履行县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职责;推进资本市场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化解和处置全县金融风险。
(十九)承办县委、县政府、省财政厅和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职责调整。
1.将县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职责划入县农业农村局;将县财政局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划入县审计局;将县政府办公室的金融管理相关职责划入县财政局。
2.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责划入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