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织金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工信局 |
标签: | 织金县,工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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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早上8:30-12:00 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857—7621394 |
地址: | 贵州省织金县惠民街道木嘎社区运通城交通大楼10/11/12楼 邮政编码:552100 |
织金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织金县商务局、织金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工业、信息化、大数据、招商合作工作的法律、方针、政策,综合管理国民经济和监督协调经济运行,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促进中小企业、招商合作和信息化工作的政策和规定,认真落实加快地方经济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对企业执行法律、法规、规定及政策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和保护,规范企业行为,促进企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二)承担推进新型工业信息化的职责,贯彻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
(三)承担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的职责,协调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规划、计划;推动工业领域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及互联互通;指导协调工业企业信息化发展和信息化应用,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
(四)负责研究拟订全县信息化建设、大数据基础设施、大数据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大数据发展应用政策研究,提出推广应用、优化产业布局、产业结构的政策建议;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发展和大数据融合应用;指导协调推进大数据与“四个融合发展”(与实体经济、社会治理、民生服务、乡村振兴融合发展);负责指导全县商务系统信息化建设,推动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统筹协调通信业发展;促进通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负责信息化应急协调工作;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统筹推进大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数据中心规划建设与集约利用;监督管理全县网络和信息服务市场;负责全县大数据相关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承担软件和信息服务行业管理工作;推动大数据、信息化等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发展和应用;按规定做好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亨和开放;统筹协调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大数据产学研用结合;联系在织电信运营企业有关工作。
(五)拟订工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工业行业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开展工业、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大数据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相关企业参与重大交流合作活动;指导工业和信息化、大数据领域行业协会、学会、联盟机构工作。
(六)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做好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七)负责提出工业、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大数据发展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申报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备案和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承担县级财政工业和信息化、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和安排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大数据产业发展基金建设并按规定承担有关管理工作;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大数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减免税审核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大数据领域投资项目有关设备招标工作。
(八)拟订并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电子信息制造业等的规划,组织开展国家、省、市、县重大技术攻关项目及有关国家、省、市、县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开展工业和信息化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工作;拟订县级财政技术创新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进产学研结合,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承担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和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技术创新体系培育工作。
(九)负责工业行业(除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管理;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职责,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推进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负责盐业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烟草工业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工业(除能源领域外)、信息化、大数据、商务领域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及事故举报;承担原材料行业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原材料工业生产要素的供应保障;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工作;依法开展民爆物品生产销售安全的监管;负责督促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进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的贯彻落实。
(十)拟订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和城镇集休经济的指导、综合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按规定管理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类财政性资金。
(十一)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年度节能计划、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信息化和大数据产业绿色发展;监督管理相关行业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协调工业信息化领域节能和综合利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拟订工业、信息化和大数据节能监察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散装水泥生产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负责执行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依法做好权限内限制进出口技术许可工作。
(十三)推进全县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组织实施全县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汽车流通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承担所属油库油站、气站、各类交易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和大型超市等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大数据、商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大数据、商务领域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大数据、商务人才教育有关工作。
(十五)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工作。
(十六)负责对全县合法非煤矿山企业实施权限内监管。
(十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市商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