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意见和措施;领导和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报告有关情况和重要信息,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向全市公安局所属单位传达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并督促落实。
三、组织、指导本地重大案件和跨区域重大案件、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协调或直接指挥处置辖区重大治安案件、重大治安事故、群体事件和突发事件;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打击破坏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维护辖区正常经济秩序。
四、指导、监督承担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开展户籍管理、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五、依法管理中国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本地拘留、旅行、就业等有关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权限内的机动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黔西境内高速公路、铁路的交通安全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组织实施网络监督工作。
八、防范、处理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九、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工作。
十、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和对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或承办公安机关执法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行政复议、听证、应诉、国家赔偿共及劳动教养、未成年人收容教养案件的审查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对来黔西市视察工作的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省地主要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和大型社会活动政治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十三、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毒品禁贩、禁吸、禁种、禁制工作,承担市禁毒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四、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全市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技术侦察建设。
十五、拟定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派出机关警务保障标准、制度的落实工作。
十六、按规定权限,对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安全保卫任务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七、按规定权限管理机构编制、警衔和干部人事等工作;制定全市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宣传、优抚表彰等方案和具体措施。
十八、贯彻落实公安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拟定落实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指导全市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
十九、指导本辖区范围内民航、铁道等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二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案件侦察大队
二、六个片区
东片区:谷里派出所、钟山派出所、铁石派出所、协和派出所、太来派出所、素朴派出所
南片区:金碧派出所、五里派出所、观音洞派出所、金兰派出所、新仁派出所、大关派出所、雨朵派出所
西片区:林泉派出所、洪水派出所、红林派出所、锦星派出所
北片区:定新派出所、重新派出所、中坪派出所、中建派出所、永燊派出所、花溪派出所
城关1片区:水西派出所、文峰派出所、甘棠派出所
城关2片区:莲城派出所、杜鹃派出所、绿化派出所
三、交巡警大队
四、指挥作战中心
五、安全保卫和社会管理服务中心
六、队伍管理中心
七、监所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