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金沙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标签: | 金沙县,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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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到周五(早上8:30-12:00;下午14:30-18:00) |
电话: | 0857-7315001 |
地址: | 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源村镇回沙大道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551803 |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预算,管理本级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科技、财政、民政、文化、教育、卫生、体育、计划生育、资源管理、土地管理、村镇规划、环境保护、护林防火、防汛抗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农机监督管理、征兵等行政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搞好公安、司法行政、工商、税务、食品药品、卫生监督等工作;
3、发展经济,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抓好农业和农村工作,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带领群众脱贫致富;
4、保护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它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5、建立健全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加强对公共危机、突发事件的预警、管理和处理;
6、发展公益事业和社会公用事业,为社会提供各项公益服务,改善人民生活质量;
7、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小城镇建设、水土保持、退耕还林、荒山绿化、滑波泥石流治理、乡村道路建设、人畜饮水等方面的工作;
8、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解决民间矛盾,搞好社会治安,净化社会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9、指导村民委员会的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市场经济体系,鼓励兴办各类协会和中介组织,提高农民的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能力;
10、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的农业生产,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
11、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党政办公室: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对外接待联络、财务、资产管理、考核考评、应急值守和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信息公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干部队伍建设、人才、工资福利、离退休干部管理和编外人员管理等工作,对派驻机构相关人员的任免、调动等提出意见;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具体工作;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做好党建日常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工作,统筹做好村(社区)以及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等党建工作;承担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等相关工作;承担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制定并落实经济发展规划,开展产业结构调整、产业项目指导服务工作;承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民负担管理的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农村财务审计和农村经济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辖区相关专业统计调查及各种普查和专项调查工作;承担基本农田保护、农业机械化、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工作;承担为辖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等相关工作;负责区域内工业、商业和服务业发展及招商引资的规划、指导、协调和推进工作,做好企业服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平安法治办公室:承担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协调推进人民武装、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禁毒等工作;负责流动人口管理、防范邪教和反恐怖主义、维护国家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工作;负责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基层法律服务、村(社区)戒毒及人员调解等工作;统筹社区矫正及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工作;负责辖区防灾减灾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负责“多网合一”建设工作,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统筹推进基层自治工作,负责村(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其开展工作;组织收集村(社区)群众需求,推进党政群共商共治相关工作;负责培育、指导、监督村(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落实就业促进、社会保障、低保、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养老、助残、医疗保障、劳动保障、优生优育等各项民生政策和措施;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以及农村宅基地管理、监督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林地权属、林地使用、森林资源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拥军优属、未成年人保护和老年人权益保障具体工作;负责辖区卫生健康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群众性卫生活动和精神卫生等相关工作;协助开展社会捐助工作;组织协调和配合做好学前教育、家庭教育、义务教育实施工作;负责统筹辖区全民健身工作;协助开展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负责辖区内科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及非遗保护利用等工作,协调指导村(社区)科普活动和群众性文体活动;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务政务服务中心:承担本辖区内相关党务政务服务,以及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养老助残、医疗保障等直接面向群众和驻区单位、企业的便民服务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服务窗口的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和培训;受理各类有关便民服务的咨询,发布有关公开信息;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等工作;负责本辖区拥军优属以及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权益保障、数据信息收集、优抚帮扶等相关事务性工作;为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活动提供服务场所和便民服务等,做好宣传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等活动;组织村(社区)开展各类党群文体活动;协调社会服务资源,提供文化、教育、体育等各种便民服务;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综合治理服务中心:承担“12345”、网格服务管理信息、群众来信来访、村(社区)上报等各类事件的统一接收、按责转办、督促落实、数据统计等工作;负责配合处置、应对应急突发事件;承担城乡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相关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农村、林业、水利技术及技术推广、农业机械管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野生动物保护、乡村振兴等具体工作;负责农业种养殖、畜牧兽医、农田水利建设、饮水安全、防汛抗旱、绿化、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林业技能推广、生态环境保护等具体工作;负责日常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预决算编制、资金管理、涉农补贴、村级财务管理等具体事务性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综合执法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金沙县源村镇人民政府的名义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并接受县级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自然资源所:负责辖区内土地、矿产资源和测绘、村镇规划等的事务性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辖区内建设用地初始登记的资料收集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及日常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完成县自然资源局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人大办:承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联系工作;负责人大各类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监督等工作。
武装部:负责民兵组织建设、政治建设、军事训练和武装装备管理;负责兵役登记和征兵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做好退伍军人的安置和烈军属的优抚工作。
团 委:负责研究和指导本镇各级团组织的建设,抓好本镇团员青年的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基层团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做好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工作。
妇 联:负责维护妇女儿童服务合法权益,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做好事。
派出所:负责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全镇人口户籍管理等工作。
司法所:负责全镇民间纠纷调解,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开展依法治理和行政执法检查,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卫生院:负责日常医疗服务、疾病预防和村卫生室、个体医务室的管理和技术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