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金沙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医保局 |
标签: | 金沙县,医保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7. |
电话: | 0857-7226186;政务服务电话:0857-2227749 ,投诉电话:县医疗保障局:0857-2168205;县政务服务中心:0857-7226817 |
地址: | 毕节市金沙县鼓场街道长安街60号; 邮政编码:551800。 |
(一)贯彻落实并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贯彻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
(二)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贯彻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执行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落实动态调整机制,落实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五)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关于保险基金、医疗费等资金支付,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六)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七)执行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障待遇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八)结合职能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推进部门“放管服”改革。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