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七星关区能源局
毕节市七星关区能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能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能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调节全区能源经济运行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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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七星关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发改委
标签: 七星关区,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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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毕节市七星关区能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 能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能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调节全区能源经济运行的职责。负责监测分析能 源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信息引导;编制能 源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能源经济运行 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全区煤、电、油、气、运调 度和综合协调保障工作;承担工业用煤、成品油、天然气的协调 和紧急调运工作;协调电力调度,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负责铁路运输综合协调工作,参与交通综合运输协调。

(二)提出全区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并 组织实施;拟订贯彻落实上级能源产业政策的措施;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解决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三)负责煤炭(含煤层气、煤化工及煤制燃料、燃料乙醇、 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电力(含火电、水电、气电、 核电)、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含风能、光能、生物质能)和 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能源行业标准,监测能 源发展情况;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核或上报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四)贯彻落实煤炭开发、煤层气、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  煤化工、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政策;拟订全区煤炭开发、 煤层气、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煤化工、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 源产品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开展淘汰能源产业落后产能、煤层气开发、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

(五)贯彻落实电力发展政策;拟订全区电力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电力供需保障与运行监管有关工作。

(六)贯彻落实油气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政策; 拟订全区油气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拟订区级石油、天然气储备规划,提出石油、天然气储备收储、轮换及动用建议并报批实施。

(八)负责全区核电管理相关工作;贯彻省、市核电发展规划准入条件等规定。

(九)负责能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贯彻落实能源行业安全生产政策,检查督促能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标准,组织开展能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能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指导督 促能源企业对行业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承担煤矿、油气管道、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行业安全监督管理 责任;协同有关部门对电力安全生产进行监管;参与并协调能源行业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

(十)组织协调能源科技进步和装备相关工作;组织指导能 源行业技术改革工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 参与研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部门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

(十一)牵头组织开展能源合作,与区外能源主管部门和能 源组织谈判并签订合作协议,协调能源开发利用工作;按规定权 限审批、核准、审核或上报能源(煤炭、煤化工、煤炭加工转化 产品、煤层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天然铀等)区外重大投资项目。

(十二)提出能源财政性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建议,按规定监督管理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十三)参与拟订与能源相关的财税、资源、生态、环保及气候变化等政策落实的实施意见。

(十四)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乡村振兴等相关工 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 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六)职责调整

将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大数据局)承担的煤矿 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和其他涉及能源管理的相关职责划入区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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