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凤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机构信息
地区: 凤冈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住建局
标签: 凤冈县,住建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4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851-25221131
地址: 贵州省遵义市凤冈县龙泉街道凤鸣大厦九楼 邮政编码:564200
详细介绍

凤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2.履行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拟订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省、市、县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的安排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

3.履行推进住房制度改革职责。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制度,指导全县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督促并指导县直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及县以上企事业单位住房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拟订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4.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拟订行业体制改革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协助和配合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工作;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指导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负责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

5.承担规范和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责任。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物业管理等房地产市场监管措施并监督执行;对城市规划区内的房产交易市场、租赁市场、开发销售市场进行宏观引导和行业管理。

6.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规定,对镇(街道)房屋征收部门和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辖区内房屋征收与补偿矛盾纠纷调解和信访工作;承担相关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开展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工作的指导和行业培训工作;负责房屋拆迁管理遗留问题处理相关工作和房屋拆迁监管账户、监管资金的后续管理工作,开展相关社会服务工作。

7.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含房屋交易评估、咨询、经纪机构)、物业管理企业、危险房屋安全管理、房屋拆迁企业的资质管理和行业管理;对全县房地产咨询、评估、经纪等中介机构从业人员进行资格认证;指导、监督和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8.承担建筑业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管理建筑市场,指导、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安装、勘察设计、工程测量、建筑装饰、建设监理、质量监督、商品混凝土及其预制构件等的管理和相关企业、机构及执业人员资质等级的管理。受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投诉,组织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组织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继续教育;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建筑市场体系建设。

9.履行组织实施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职责。推广使用工程建设标准通用设计图集;实施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组织实施工程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发布工程造价系数指数,组织实施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并指导全县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10.承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规章制度;实施国家强制性标准;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规范;指导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镇市政设施抗震设防工作。

11.履行指导城镇建设管理工作的责任。制定城镇重点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村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旧房改造等工作;做好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和国家、省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的村镇迁建(重建)工作。协助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申报及其保护规划的审查报批,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保护监督工作。

12.履行推进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的责任。负责建设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建筑节能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建设;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申报和推广应用工作;指导全县建筑节能减排工作。

13.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统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城乡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4.综合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教育培训工作。制订组织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教育发展规划、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行业职业(从业、执业)标准;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业(从业、执业)资格培训、考试等管理工作。

15.负责危险房屋管理、房屋修缮管理、房屋安全普查工作;指导各镇(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

16.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信息的收集利用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信息整合、行业统计、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分析和综合信息发布;指导各镇(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电子政务和电子档案管理工作。

17.负责全县园林绿化行业管理,指导各镇(街道)园林绿化工作。负责编制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计划;负责全县园林绿化数据的收集、统一和利用工作;负责全县园林绿化技术培训和科学技术的应用,组织县级园林式小区、单位的评选工作,审核城市建设项目中绿化用地比例和布局,组织审核城市公园的规划设计方案,组织审核园林绿化工程的方案设计和竣工验收,督促、指导县城规划区内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18.按照权限承担建设工作消防设计审查及验收的相关工作。

19.结合部门职责,加大科技投入,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20.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遵义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遵义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查看详细信息)
办事机构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