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正安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民政局 |
标签: | 正安县,民政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早上8:30——11:30;下午14:30——17:30(除节假日外) |
电话: | 0851-26420426 |
地址: | 遵义市正安县文化南路民政局 邮政编码:563400 |
正安县民政局(以下简称县民政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全县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健全全县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落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全县城乡低收入家庭收入的核定和农村社会救助对象的认定工作。。
(三)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城乡社区治理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镇乡(街道)村居委(社区)政务公开工作。
(四)负责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负责镇乡(街道)村居委(社区)以上行政建制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域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名称及其地名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边界争议调处事务工作。
(五)依法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和基金会进行登记、管理。
(六)组织实施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七)负责殡葬管理,拟定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工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九)组织实施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组织实施关于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的相关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执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执行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的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民政事业经费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各项民政事业经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民政事业的计划、财务、统计和民政科技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民政事业费和各种资金的筹集使用与管理。
(十四)结合部门职责,加大科技投入,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五)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市民政局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职责调整。
1.将县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将原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县卫生健康局。
3.将县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县应急管理局。
4.将县民政局的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划入县发展和改革。
5.将县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划入县医疗保障局。
6.将“三关爱”工作中的关爱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工作职责划转到县民政局。
7.将县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责收回机关。
(十七)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办法、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定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人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