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仁怀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工信局 |
标签: | 仁怀市,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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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电话: | 0851-22253066,政务窗口便民电话:22236119 ,总值班电话:22253066、22235061(工作日8小时外拨打22235061) 瓦斯监控中心(24小时值班室):22235061 |
地址: | 贵州省仁怀市盐津街道杨堡坝社区国酒南路六转盘酒检中心大院 , 邮编:564500 |
仁怀市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
(一)拟订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商贸流通、能源建设、科技创新发展政策,研究并协调解决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组织实施工业、商贸、能源、科技创新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工业、商贸、能源、科技产业发展体制创新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商贸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实施地方性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
(三)监测分析工业、商贸行业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拟订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提出工业、能源、商贸、科技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备案;承担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和资金安排工作;监督管理工业、能源、商贸、科技产业领域国家和省、遵义市财政性专项资金使用及相关项目建设。
(五)负责白酒产业行业管理工作并指导白酒产业发展;参与拟订产业园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推动产业园区建设;负责盐业行业管理工作;指导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应用技术推广、重大科技产业项目建设工作。
(六)承担煤矿、民爆(民爆物品生产、民爆物品仓库)、商务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全市白酒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分级分类、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拟订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政策;监督指导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以及属地乡镇(街道)开展煤矿、白酒企业、民爆物品生产、民爆物品仓库、商务等安全监督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对电力安全生产进行监管;承担油气长输管道、新能源(含风能、光能、农林生物质能、地热能)和可再生能源等行业安全管理;承担住宿业、餐饮业、零售业等行业安全管理;按照“管行业管安全”的要求,负责对工业、能源、商务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宣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应急机制建立和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工业、能源、商务行业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
(七)负责煤炭(含煤层气、煤化工及煤制燃料及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新能源(含风能、光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石油、天然气、电力(含火电、气电、水电、核电)和可再生资源等能源行业管理;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承担全市煤、电、油、气调度和综合协调保障工作;承担工业用煤、成品油、天然气的协调和紧急调运工作;负责工业商务能源应急管理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综合协调应急状态下重要工业品的供应保障工作。
(八)拟订石油储备规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市内石油市场供求变化,按规定权限审批或审核石油储备设施项目,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储备;拟订煤层气、新能源、水能、生物质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煤化工、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的发展规划、计划及政策与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煤炭行业资格准入许可审核及监管工作;参与煤炭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煤层气开发、淘汰煤炭落后产能、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
(九)负责工业节能工作;贯彻实施节约能源和促进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拟订并实施工业、信息化和能源行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政策的实施,组织实施工业领域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及节能监察执法工作;指导并监督管理相关行业资源综合利用及认定工作;组织实施工业领域节能改造项目、示范工程和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工作;协调散装水泥生产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实施产业引导、政策扶持,培植经济主体;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管理和指导工作,协调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指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生产要素市场化建设;负责全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民营经济、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和技术创新。
(十一)开展工业、商贸和能源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贯彻执行国家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区域经济合作和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十二)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十三)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建议;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
(十四)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全市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汽车燃气流通、散装水泥流通、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行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行业管理。
(十五)负责组织实施全市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十六)负责拟订全市会展业发展规划;研究起草全市会展业发展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负责全市会展业发展的组织、协调、指导、统计、培训等工作。
(十七)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负责研究拟订全市对外贸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及进出口商品结构调整工作;负责对外贸易统计和运行分析并提出政策建议。
(十八)负责执行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十九)牵头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全市服务贸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二十)指导、协调全市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全市外商投资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核准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二十一)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执行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经贸政策;执行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负责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的申报工作;归口管理争取境外无偿援助工作。
(二十二)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落实科技创新要素保障;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指导相关单位做好科技项目和工程建设的谋划、实施及监管;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培养和建设;指导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应用技术推广、重大科技产业项目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科普宣传工作,提升公民科技创新意识和科学素质。
(二十三)结合部门职责,加大工业和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做好军民融合、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二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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