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汇川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医保局 |
标签: | 汇川区,医保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 |
电话: | 0851——28219882 传真:0851-28219609 |
地址: | 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汇川大道第一行政办公中心2楼B区 ,邮政编码:563000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医疗保障业务咨询、培训和参保对象查询服务等事项。
(二)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和医疗救助,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执行上级制定的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完善支付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五)执行上级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等政策及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执行上级药品、医药耗材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工作。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确定和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和指导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九)制定离休人员医疗保障待遇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结合部门职责,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
(十二)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和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责调整: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区发展改革局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区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等划入区医保局。
(十四)职能转变。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全区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五)与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 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