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清镇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商务局 |
标签: | 清镇市,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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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9:00—12:00 13:00—17:00(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851-82523092 |
地址: | 贵州省清镇市清州大道数据湖城大楼4楼C区(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551400 |
1.统筹全市城乡商贸发展工作。负责制订全市专业、特色批发市场、城乡商业网点、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城乡市场体系及物流体系建设;负责推动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构建统筹协调工作。
2.监测全市商贸流通业的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
3.负责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指导监督工作。负责全市商贸流通业的行政执法监管,参与打击商业欺诈等工作;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
4.承担全市商贸流通业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特种商品和特种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家政服务业、再生资源回收)的行业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对租赁、汽车流通、成品油、拍卖等特殊流通业进行监督管理。
5.承担市第三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负责现代服务业统筹发展工作,拟订现代服务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6.负责对外开放相关工作。承担全市对外开放交流、促进活动的统筹协调。
7.负责全市外经外贸外资工作。负责加工贸易生产设备进口、经贸人员出国、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设计咨询、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事项的协调与服务;负责全市实际利用外资统计及综合分析;根据授权管理全市涉外经济活动;指导企业参加相关的境内外商务会展。
8.承担市电子商务进农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制订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及措施,统筹推进全市电子商务发展,指导全市各行业电子商务应用。
9.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10.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