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白云区医疗保障局
贵阳市白云区医疗保障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障法律法规。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
机构信息
地区: 白云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医保局
标签: 白云区,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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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851-84616066,参保登记咨询电话:0851-84485067; 医保报销咨询电话:0851-84486074;
地址: 贵阳市白云区七一路图书馆黑大楼六楼白云区医疗保障局(通讯地址)
详细介绍

贵阳市白云区医疗保障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障法律法规。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承担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配合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贯彻实施支付标准。

(五)实施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六)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七)组织开展医疗救助,承担医疗救助监督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医疗救助资金分配和监管,监督检查医疗救助资金落实。

(八)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医疗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责调整。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区发展和改革局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区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等划入区医保局。

(十一)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十二)职能转变。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全区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贵阳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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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机构
贵阳市白云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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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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