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乌当区医疗保障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障法律法规,组织拟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地方性政策、规划和标准,拟定本部门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落实省、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
机构信息
地区: 乌当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医保局
标签: 乌当区,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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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851-86402273(局办公室),0851-86840400(参保登记咨询)0851-86401687(医保报销咨询)
地址: 贵阳市乌当区育新路156号,行政综合大楼20楼 邮政编码:550018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障法律法规,组织拟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地方性政策、规划和标准,拟定本部门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落实省、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承担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做好医疗保障基金管理相关工作。

(三)贯彻落实省和贵阳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全区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

(四)贯彻执行省、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监管、反馈机制;贯彻落实省和贵阳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贯彻落实省、市药品、医用耗材、商业医疗保险服务的招标采购政策。

(五)组织实施区级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药服务行为和医药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六)组织实施区级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省、市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落实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七)贯彻执行省、市离休人员医疗保障待遇相关政策。

(八)贯彻执行省、市医疗救助政策,承担医疗救助及资金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区各级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做好医疗救助相关工作。

(九)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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