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南明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社局 |
标签: | 南明区,人社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851-85813406 |
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箭道街80号经协大厦5楼 邮政编码:550002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相关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贯彻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华(回国)工作或定居相关政策。
(三)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聘用及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指导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励、处分、解聘以及高级专家延聘等政策;指导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法,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四)负责事业单位有关人员调配和特殊人员安置工作;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津补贴、福利和退休退职政策;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评;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办理区属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退休手续。
(六)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做好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完善职业资格制度,落实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计划。
(七)贯彻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社会保险关系转续政策、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社会成员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九)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督促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案件;负责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受理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一)负责区各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下干部职工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