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观山湖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标签: | 观山湖区,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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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法定工作日9:00--17:00 |
电话: | 0851-84361136(值班、传真电话) |
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钟大道236号(通讯地址) 邮 编:550081 |
党委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 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 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 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 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 出决定。
3. 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 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辖区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 章程履行职责。
4.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 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 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 法律法规。
5.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 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 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 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 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 建设、民生保障、民族宗教等工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府主要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 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 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 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公安、司法行政、卫生 健康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 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 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 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保障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 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 自由等各项权利。
7.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 责 人: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