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1.负责辖区内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参与起草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药品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组 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知识产权强区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 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辖区内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依职责承担各类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辖区内市场秩序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负责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贯彻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协调、配合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等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协调、配合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负责辖区消费环境建设,组织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4.负责辖区内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 措施。统筹辖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5.负责辖区内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管理产品质 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6.负责辖区内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综合管 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执行情况。
7.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制 定辖区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考核。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有关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8.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 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 核查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等有关工作。组织实施食盐质量、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9.负责辖区内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 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监督管理制度、规划并监督实施。
10.负责监督实施辖区内国家药典等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监督实施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1.负责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工作 依职责监督指导实施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
12.负责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 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相关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3.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 检查。依职责协调、配合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
14.负责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领域 对外交流与合作相关工作。
15.负责统一管理辖区内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 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指导监督规范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6.负责统一管理辖区内标准化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 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 省级地方标准、市级地方标准工作,组织采用国际标准。
17.负责统一管理辖区内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 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8.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辖区内认证认可工 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9.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强区建设的政策措施 和发展规划。推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的落实。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
20.负责辖区内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保护商标、 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研究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负责商标、专利注册有关服务工作,开展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相关工作。
21.负责促进辖区内知识产权运用工作。推进重大经 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对外转让相关工作。推进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统筹协调重大知识产权活动相关工作。
22.负责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领域新闻宣传、应急处置、舆情监测有关工作。
23.负责辖区内的国家目录内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及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单位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24.完成航空港经济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
市市场监管局双龙分局设 5 个正科级内设机构:办公室、注册登记许可科、市场监督管理一科、市场监督管理二科、市场监督管理三科。本部门为一级预算核算部门,并无下辖核算二级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