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花溪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标签: | 花溪区,农业农村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851-83625622 |
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溪区行政办公大楼B区B224 邮政编码:550025 |
一、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扶贫开发、生态移民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和农业行政许可工作。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承担城市“菜篮子”生产保障工作。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二)统筹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乡村治理、农村人居环境等农村融合发展工作。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和渔业安全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负责统筹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组织开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减灾防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开展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疫情扑灭工作。
(十)负责农业投资项目管理。编制农业农村、扶贫开发、生态移民搬迁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监督管理农业投资项目。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和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开展农业农村、扶贫开发、生态移民项目库建设。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做好贫困地区人力资源开发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农业农村、扶贫开发、生态移民干部培训。
(十三)牵头开展农业、扶贫、生态移民统计监测、动态分析、成果宣传、经验交流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联系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与合作工作。
(十四)拟订全区脱贫攻坚中长期规划,提出脱贫攻坚工作目标、任务、政策和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脱贫攻坚资金分配、监督管理、检查验收和绩效考核,开展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协调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区部队的定点帮扶工作。
(十五)组织开展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易地扶贫搬迁移民、乡村振兴生态宜居移民、自然保护地移民和地质灾害移民搬迁安置及后续扶持发展工作。拟订有关政策及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移民搬迁规划编制、对象认定、资金计划的上报下达。
(十六)结合部门职责,做好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十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责调整。
1.将原区农业局的职责,以及原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的职责,区发展和改革局的农业投资项目、区财政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原市国土资源局花溪分局的农田整治项目、区水务管理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等整合划入区农业农村局。
2.将原区农业局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及草原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区自然资源局,将原区农业局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划入市生态环境局花溪分局,原区农业局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区交通运输局,原区农业局的草原防火职责划入区应急管理局。
3.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责划入或收回机关。
(十九)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承接上级下放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市场监管局有关职责分工。(1)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2)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与区发展改革局有关职责分工。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粮食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区发展改革局负责粮食(含食用油)收购、储存、运输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购销中的粮食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
3.与区交通运输局有关职责分工。本次划入区交通运输局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是指由区交通运输局作为船舶检验实施主体,行使渔船的检验及检验的监督管理。区农业农村局作为渔业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实施主体,继续行使渔船登记、作业、进出渔港及船员的监督管理。渔船在航道的航行由双方共同管理。
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花溪区农业农村局
主要负责人:李震宇(党委书记、局长)
办公(通讯)地址:花溪区行政办公大楼B区B224
邮政编码:550025
办公电话:0851-83625622
传真号码:0851-83625622
电子邮箱:hxqnyj@huaxi.gov.cn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