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花溪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
标签: | 花溪区,司法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851-83620810 |
地址: | 贵阳市花溪区行政中心A713 邮政编码:550025 |
(一)承担研究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在我区的贯彻落实措施,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执法,配合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承担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行政裁决、行政赔偿工作。
(三)负责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指导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负责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指导、推进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参与区人民政府重大项目决策论证,为区人民政府重大经济和社会管理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审核和法律服务。承办区人民政府作为民事主体涉及的有关法律事务。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工作以及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配合开展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管理花溪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创新公共法律服务模式。
(八)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管理,监督管理物资装备。
(九)负责全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机关和司法所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劳动工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规定管理司法局队伍建设。指导并监督管理全区司法所建设工作。
(十)结合部门职责,做好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