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花溪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生态环境局 |
标签: | 花溪区,生态环境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851-83627943 |
地址: | 贵阳市花溪区清溪路267(1号楼) 邮政编码:550025 |
一、贵阳市生态环境局花溪分局单位职责
(一)全面贯彻落实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拟订生态环境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贯彻生态环境标准、生态环境技术规范。
(二)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监督管理。牵头协调区域内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三)负责统筹区域内减排目标的落实。贯彻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实施,确定大气、水、土壤等纳污能力,提出贯彻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提出区域内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项目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五)负责区域内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贯彻实施大气、 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负责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管理、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 实施区域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六)协调和监督区域内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贯彻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 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区域内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落实有关政策、 规划和标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与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八)负责区域内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依法承担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等相关工作。组织执行贵阳市“三线一单”相关工作。
(九)配合管理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 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承建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推动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贯彻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综合协调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区域内生态环境监督和综合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检查,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
(十二)组织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十三)结合部门职责,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 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发。
(十四)负责统筹、协调、监督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承担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协助并做好区 委、区政府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落实。
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贵阳市生态环境局花溪分局
主要负责人:张君发(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地址:贵阳市花溪区清溪路267(1号楼)
邮政编码:550025
办公电话:0851-83627943
传 真:0851-83627943
电子邮箱:sthjjhxfj@guiyang.gov.cn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