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二)行政审批股
负责建设项目的工程选址、可行性报告及初步设计中环境保护内容的审查、承担环保行政审批事项的咨询与现场踏勘、受理、审批和协调督办工作,在公布的承诺时限内完成相关工作,并向相对人统一反馈办理结果。窗口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包括9项:属县环保局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拆除、闲置污染处理设施许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许可;污染物排放许可;在江河、湖泊设(扩)排污口审批;夜间建筑施工作业备案证明;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固体废弃物转移出县审批;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
(三)污染控制股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全县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的综合决策等工作;审核县城及乡镇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实施大气、废水、土壤、噪声与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放射性和电磁辐射的污染防治统一监督管理;实施排污许可证、污染源限期治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全县污染总量控制计划;指导清洁生产工作;指导县城环境综合治理和乡镇环保管理工作;组织调查全县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督促检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三同时”,并组织竣工验收;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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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 |
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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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远栖 |
党组书记、局长 |
0555-6117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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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健飞 |
副局长 |
0555-6740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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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燕 |
副局长 |
0555-674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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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林 |
党组成员、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
0555-6740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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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正川 |
党组成员、生态环境监测站站长 |
0555-6758907 |
咨询电话:0555—8357018 传真:0555—8357000
办公地址:马鞍山市映翠路360号(湖东中路与东湖路交叉口)环保大楼 邮编:243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 2:30-5:30
当涂县生态环境监测站承担当涂县辖区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收集整理并对环境监测数据的存档,编制县环境质量年报和环境监测年鉴。承担市局以及分局下达的各项指令性任务,
当涂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排污申报登记工作。负责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放射性物质等排污费征收工作。负责对环境违法行为现场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罚意见。
当涂县生态环境分局污染控制股指导县城环境综合治理和乡镇环保管理工作;组织调查全县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督促检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三同时”,并组织竣工验收;
当涂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股负责建设项目的工程选址、可行性报告及初步设计中环境保护内容的审查、承担环保行政审批事项的咨询与现场踏勘、受理、审批和协调督办工作,在公布的承诺时限内完成相关工作,
当涂县生态环境分局生态保护股指导全县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农业建设、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参与全县生态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当涂县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负责全县排污费使用计划安排,管理全县环境保护基本建设投资,管理机关财务工作,审核、汇总和编报机关和直属单位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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