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统计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统计工作规范性文件;监督实施国家和省市统计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2、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乡镇人民政府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统一组织全县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全县性的基本统计数据;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基本数据、信息和咨询建议。
4、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5、研究拟定县、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经济运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及时测算、上报和公布综合评价考核结果。对全县经济运行状况,提供信息和咨询建议;组织开展全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标监测工作。
6、依法管理全县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考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审查全县统计调查结合和统计调查方案,组织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
7、组织实施重大县情县力普查,组织完成全县地方性统计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8、负责全县统计人员岗位专业知识培训;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的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协助省市局组织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协助管理机关工作,负责文秘、政务信息、保密、档案、保卫、计划生育、行政事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干部管理、干部教育和人事编制管理工作;负责统计文化建设;统一管理机关财务;监督管理机关的国有资产;负责全县统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岗位专业知识培训;协助省市局做好全县统计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考试和统计职称的评审工作;组织协调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二)执法监督股
对全县经济、社会、科技发展状况进行监测、分析和预测,提出综合性的宏观经济信息和经济分析报告,定期向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月、季、年度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并对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目标和宏观战略进行研究、分析、论证,及时提出相关建议。
组织实施新国民经济核算制度,负责全县地区生产总值的核算工作;组织编写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承办统计新闻发布会;编制《当涂县统计年鉴》。
组织实施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统计登记制度、持证上岗制度和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依法检查、处理重大的统计违法案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管理全县各部门制发的统计调查表。
组织实施全县人口、劳动力、群众安全感等“三项调查”,科技和劳动工资统计工作。
组织实施全县文化产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建立健全文化产业统计名录库;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开展统计分析。
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综合整理和提供妇女、儿童、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撰写统计信息和分析。
负责定期收集、整理县域经济考核指标的统计数据;及时测算、上报和公布综合评价考核结果,并对全县经济运行状况,提供统计分析报告和咨询建议;承办全县乡镇、开发区经济目标考核工作等。
组织开展全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监测工作;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审查。
(三)工业和投资统计股
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和房地产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撰写统计信息和统计分析;开展专业统计培训。
建立全县节能统计体系;组织实施全社会能源统计调查制度;收集、整理和提供能源统计数据;检查和评估能源统计数据质量;开展能源统计分析研究;组织指导有关能源统计基础工作。
(四)农财和服务业统计股
组织实施农业统计调查制度和完成农村经济的统计调查任务,搜集整理和提供农业及农村社会经济数据,并对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论证;对农业及农村社会经济进行统计分析,组织指导农村经济统计工作;协助完成农业普查的各项工作。
组织实施全县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成品油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撰写统计信息和统计分析;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专业统计培训。
组织实施全县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搜集、整理和提供服务业统计数据,检查和评估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开展服务业统计分析研究;归口管理有关行业、部门的服务业统计工作;指导有关服务业统计基础工作。
(五)普查中心
组织、协调并实施国家规定的人口、农业、经济普查和R&D资源清查等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建全县各项普查办公室;拟定普查宣传工作规划;负责调查人员的选调和培训工作;完成调查表的收集、数据处理和数据质量的审核评估工作;组织统计专业人员完成普查资料的分析和开发利用及整理归档工作;做好各项普查的总结和表彰工作。
三、单位负责人
党组书记 吴夫炎
四、办公地点
当涂县姑孰镇太白中路290号 邮编:243100
五、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六、联系方式
电话:0555-6732772
传真:0555-6732772
邮箱:sandywy@dangtu.gov.cn
七、领导成员及联系方式
|
姓 名 |
职 务 |
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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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夫炎 |
党组书记 |
0555-6732770 |
|
沈 扬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0555-67327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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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春梅 |
总统计师 |
0555-6732129 |
|
许齐任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0555-6742565 |
咨询电话:0555-8355187
办公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太白大道2008号行政中心3号楼5楼 邮编:243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当涂县统计局农财和服务业统计股组织实施全县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搜集、整理和提供服务业统计数据,检查和评估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开展服务业统计分析研究;归口管理有关行业、部门的服务业统计工作;指导有关服务业统计基础工作。
当涂县统计局执法监督股组织实施全县文化产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建立健全文化产业统计名录库;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开展统计分析。
当涂县统计局工业和投资统计股建立全县节能统计体系;组织实施全社会能源统计调查制度;收集、整理和提供能源统计数据;检查和评估能源统计数据质量;开展能源统计分析研究;组织指导有关能源统计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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