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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第一条 根据《中共马鞍山市委办公室、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涂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办〔2019〕16号)和《中共当涂县委、当涂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当发〔2019〕20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当涂县应急管理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保留县地震局牌子。
第三条 当涂县应急管理局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震减灾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编制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监督执行国家、省、市标准和规程。
(二)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各乡镇、开发园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全县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特别重大、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承担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相关工作,按规定承担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各级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按全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标准,监督、管理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贯彻执行以地震动参数和烈度表述的抗震设防标准,审定县级以下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推进防震减灾工作科技进步;组织防震减灾科技研究、攻关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技合作与交流。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监测预报预警工作。
(九)组织协调消防工作,指导各级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十)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一)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二)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开发园区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三)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县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工矿商贸行业中央、省、市驻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
(十四)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会务、督办等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与组织协调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
承担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及应急救援队伍教育培训等有关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宣传教育股)。组织起草县级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重大政策研究、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以县应急管理局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组织编制执法计划,指导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要案查处和跨区域案件查处的相关工作。编制本行政区防震减灾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震减灾的新闻宣传、灾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
(三)综合协调股。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股。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商贸行业和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贯彻执行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地方标准和规程。承担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二股。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六)调查统计和物资保障股。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七)灾害防治救援股。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协调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承担县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综合减灾和预案管理股(地震和科技信息化股)。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负责对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中介机构的指导监督检查。
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按全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标准,监督、管理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贯彻执行以地震动参数和烈度表述的抗震设防标准,审定县级以下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监测预报预警工作。
三、单位负责人
局长 汤复广
四、办公地点
当涂县太白中路 290 号住建局大楼 3 楼-4 楼 邮编:243100
五、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六、联系方式
电话:0555-6732656
传真:0555-6732557
邮箱:dtxajj@126.com
七、领导成员及联系方式
|
姓 名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
汤复广 |
党委书记、局长 |
0555-6732806 |
|
许正峰 |
党委委员、副局长 |
0555-6732576 |
|
吴孝旦 |
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
0555-67325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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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仕荣 |
党委委员、副局长 |
0555-6732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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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宗虎 |
党委委员 |
0555-6732060 |
当涂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应急管理部门名义统一执法;组织查处辖区内应急管理领域跨区域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监督指导辖区内应急管理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工作。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当涂县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股(宣传教育股)负责以县应急管理局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组织编制执法计划,指导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
当涂县应急管理局综合减灾和预案管理股(地震和科技信息化股)工作职能: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当涂县应急管理局灾害防治救援股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
当涂县应急管理局调查统计和物资保障股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当涂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二股工作职责: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
当涂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股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商贸行业和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当涂县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股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
当涂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行政审批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会务、督办等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与组织协调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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