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行业管理。
(2)承担县城建设和指导村镇建设;组织实施城市公建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廉租房、园林绿化(雕塑)、城市排涝和重点项目工程建设;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
(3)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推进全县住房制度;
(4)加强住房保障。负责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工作,研究拟定住房保障、危旧房改造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住房保障体系,拟定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完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住房保障的审核工作并监督实施。
(5)负责城市房屋综合开发管理,办理资质审查,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动态监控;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研究拟定房地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登记发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屋测绘、房地产评估与经纪监督管理和资质管理;负责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拆迁、小区物业和白蚁防治管理工作。
(6)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全县建筑活动的职责;贯彻执行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企业和相关社会中介服务组织管理的法规和规章,研究拟定相关的地方性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贯彻执行有关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负责全县城乡建设的勘察、设计、测量、施工、建设监理和住宅装饰装修等行业管理工作;制定全县建设行业人才培训规划,指导建设行业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建设行业的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承担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执业资格的管理工作;指导建设行业体制改革,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7)承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监督执行国家对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受理房屋质量投诉。
(8)承担建筑节能、减排的责任;负责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推广新型墙体材料;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政策;负责建设科技的推广和成果转化工作;组织宣传贯彻工程建设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经济定额以及省相关标准;组织制定和实施地方性相关的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负责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9)指导城市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和县城区防汛排涝工作;负责城市供水、燃气的行业管理。
(10)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房屋登记费、住房维修基金、县城污水处理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等收缴管理工作;筹集和管理城建资金;编制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城建各项资金使用的监督。
(11)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
办公室(法制信访股)、计划财务股、城乡建设管理股、建设工程管理股、住房保障股、物业股、房地产管理股、消防审查股、行政审批股。
局属单位: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中心、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房地产管理中心、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中心、市政管理所。
三、单位负责人
局长 祖学明
四、办公地点
当涂县太白东路290号。
五、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六、联系方式
电话:0555-6785212(办公室)、6785215(传真),邮编:243100,邮箱:zjwbgs@dangtu.gov.cn,网址:http://www.dangtu.gov.cn/xxgk/opennessContent/?branch_id=57a3df762c262ea9a00aaded&column_code=150000
七、领导成员及联系方式
|
祖学明 |
党委书记、局长 |
0555-6797001 |
|
马 翅 |
党委委员 |
0555-6729123 |
|
徐守武 |
党委委员、副局长 |
0555-6785302 |
|
胡 勇 |
党委委员、副局长 |
0555-6785302 |
|
甘有华 |
党委委员、县纪委监委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
0555-6785306 |
|
陶然 |
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
0555-6785212 |
咨询电话:0555-2330191 传真:0555-2324342
办公地址:马鞍山市艳阳路68号,邮编:243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咨询电话:0555-2373889
办公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印山东路2009号汇通大厦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40,下午14:30-17:30(业务窗口及12329客服热线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咨询电话:0555-4335266
办公地址:马鞍山市含山县太湖山北路锦绣华城C区门面1009-1016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咨询电话:0555-5317127 传真:0555-5317348
办公地址:和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海峰中路) 邮编:2382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每周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当涂管理部全称为“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当涂管理部”,简称“当涂管理部”。其前身为当涂县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县房改办合署办公。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方案,
当涂县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中心负责土地和房屋征迁征收与补偿方案的编制、审查、上报;负责土地和房屋征迁征收决定、补偿决定公告的起草及公告,承担土地和房屋征收与补偿具体事务,实施土地和房屋征收征用工作。
当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管理所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和城市排涝日常管理、维护工作等;参与县城区内市政公用设施的初设审查、建设管理和竣工验收。负责对县城区开放式小区内市政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和已征用水系水面保洁。
当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中心负责商品房开发的行业管理,管理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局系统项目内审、城市开发建设、重点项目建设、城乡“四合一”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
当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中心负责城关直管公房的产权管理,进行公房租赁、调换、维修、租金回收和经营管理;负责城镇房屋的产权籍管理,保护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负责城镇房屋的买卖、租赁、转让、抵押等;
当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工程竣工的监督检查;对混凝土预制构件及预拌混凝土质量的监督检查;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取证和核实,提出处罚建议或按委托权实施行政处罚。
当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计划财务股负责拟定全县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技术引进计划、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利用外资计划并办理有关项目立项的审查、审批和申报工作;编制建设年度计划,
当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股负责协调房地产管理综合工作;负责房地产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房地产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案件审查和有关行政案件的诉讼工作;检查和处理违反房地产政策和规章的行为;
当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股负责房地产开发管理、人防、建筑、公用事业、勘察设计、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城市建设档案等有关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政务公开工作。
当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制信访股负责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承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和查处工作;负责信访接待、来访事项的调处、复查等基础性工作;
当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中心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方面的技术服务和事务性工作。
当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管理股负责建设施工许可证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指导本行业对外经济合作工作,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境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组织协调建筑业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规章、技术政策;对建筑施工企业、
当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股负责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工作,研究拟定住房保障、危旧房改造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有关政策性资金监管工作;负责住房保障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当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股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法规、规章和政策,参与制定全县物业管理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申报材料的初审上报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公共物业维修基金的归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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