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1、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研究我县农村发展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战略规划及有关政策的制订。
2、承担政府及政府部门委托的职能。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及其他商品的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3、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深化改革,创新体制。坚持开放办社,推动、协调基层社及社有企业广泛吸纳各类社会资源及投资主体,发展新型联合与合作。
4、指导成员社(单位)以及社有企业发展专业合作社、消费合作社以及农产品行业协会等有关业务,协调其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推进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和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开拓城乡市场,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5、组织开展以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和成员社职工的教育与培训,为成员社和单位提供信息服务。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成员社的意见与要求,维护其合法益。
6、监督、管理和运营社有资产,依法行使出资人职能,享有出资人权益。
7、对有关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责。受政府委托代表我县合作经济组织与国内外合作经济组织包括社会团体、科研机构、教育机构等开展经济贸易等活动,促进合作经济发展。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1、协助县社领导管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县社领导内外事活动的具体安排,协调机关各股室及所属企业的工作关系,保障机关正常运转。
2、负责落实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及全县系统工作等会议的组织和有关会务工作。督办县社领导批办事项和县社重要会议决定事项。
3、承担县社各类文书的草拟、核对各种发文资料,负责县社机关各类公文的收发管理工作。做好文件资料的收发、整理、清退、归档和保密工作,保障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正常运转。
4、负责新闻宣传、社务信息工作,指导系统信息和宣传工作。
5、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离休退休制度的有关政策、规定。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和活动的开展。
6、加强县社机关办公用房、办公环境、办公设备和车辆管理以及安全保卫工作等行政事务工作,做好县社行政接待工作。
7、协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8、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9、负责县社机关组织人事、工资、专业技术职务工作。
10、完成县社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业务股
1、指导全县供销社系统农资、棉花、烟花爆竹、再生资源、日用工业品等综合行业管理工作,促进全系统各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2、承担县社有关综合性报告、材料和文件的起草等工作。
3、根据“新网工程”建设的要求,加强系统流通网络建设工作,构建符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的现代化流通服务网络工程。指导全系统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培育发展经纪人队伍,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4、负责制定全县棉花产业发展规划,负责规划实施中的指导、协调、信息发布、项目论证等工作。
5、指导供销行业企业质量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品牌建设,推广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
6、负责全系统综合统计(包括生产经营、财务、劳动工资等)月报表和年报表的汇总、审核和上报工作,对全系统经营总体情况进行月度、年度和专题分析;负责对全系统综合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统计队伍的建设。
7、做好县社资产经营公司经营目标考核、财务、劳资等管理工作。
8、负责机关、行业及所属单位的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9、完成县社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三)财务审计股
1、指导全县供销社系统财会工作.提升系统财务管理水平,努力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强财会队伍建设。
2、按时完成全县供销社系统会计报表汇总和财务分析工作,按时向有关部门报送会计报表、财务分析,及时向县社领导提供相关财务信息。
3、严格按财务制度规定,做好县社和总公司会计核算工作。
4、负责县社机关财务、经费管理,编制机关预算草案,及时审核、汇总报县财政局。
5、制定县社机关经费管理的规章制度,严格按规定审核县社(总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
三、办公地址:
和县历阳镇财苑大厦3楼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 08:00-12:00 14:30-18:00
五、联系方式
邮编:238200
电话:0555-5306216
六、领导班子成员及联系方式
|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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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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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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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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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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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5-531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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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继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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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副书记、监事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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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5-5358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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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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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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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5-5306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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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防震
|
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
|
0555-53297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