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拟订相关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按规定承担拟列入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的审核、备案、推荐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职能转变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三、内设机构
办公室
移交安置与权益维护股
优待抚恤与拥军褒扬股
四、办公地点
和县历阳镇粮食大厦三楼。
五、联系方式
电话:0555-5311015
邮编:238200
邮箱:hx5311015@163.com
六、办公时间
工作日 8:00-12:00 14:30-17:30
七、领导班子成员及联系方式
局 长:王军。王军同志领导局全面工作,主抓党建、财务、人事、党风廉政建设、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电话:0555-5311706。
副局长:周海涛。周海涛同志负责退役军人转业安置及培训、就业创业、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四送一服”、目标考核、妇联、工会、关工委、政务公开、人事管理、统计、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分管办公室、移交安置与权益维护股。办公电话:0555-5311229。
副局长:薛令。薛令同志负责优待抚恤、伤残军人保障、军休服务、短期疗休养、双拥工作、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等工作,分管优待抚恤与拥军褒扬股(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555-5311229。
党组成员:张祥。张祥同志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党建、宣传、意识形态、文明创建、乡村振兴、法治建设、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等工作,分管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中心。电话:0555-531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