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1、组织对影响人群生存环境卫生质量及生命质量的危险因素进行卫生学监测;对传染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等发生、分布和发展的规律进行流行病学监测,制定预防控制对策;
2、为制定有关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政策等提供科学依据和决策咨询;
3、组织拟定和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方案,对方案实施进行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估;
4、对发生的传染病疫情、不明原因性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有效进行调查处理,对救灾防病和解决重大公共卫生问题提供技术支持;
5、组织实施预防接种,对预防用生物制品的使用进行监测管理;
6、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指导技术规范和技术措施的实施;
7、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指导和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8、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疾病预防控制及有关公共卫生监测与信息的收集、报告、管理和预测、预警;
9、开展卫生防病检验和实验室质量控制;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健康相关产品的技术审核和卫生质量检验、鉴定;受卫生监督部门委托,承担卫生监督监测检验;
10、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竣工验收进行卫生学评价;
11、进行应用性科学研究,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开发、引进和推广新技术、新方法;
12、向社会提供相关的预防保健信息、健康咨询和预防医学诊疗等专业技术服务;
13、组织指导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业务工作,协助和配合上级开展相关工作;
14、完成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其它任务。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
协助中心领导组织、协调、管理中心的各项工作;负责中心规章制度的制订和事务公开及督查;负责综合目标管理与考核;负责中心的人事管理、劳动用工;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与执师、护士注册;负责人事档案管理;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文印、机要秘密档案等工作;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财务科
负责中心的事业经费及其他经费的计划、财务管理和业务核算工作;负责经费预算的编制和财务决算的编报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制度的制订和组织实施;负责中心的收入、支出管理,资产管理,收费、票据管理,各项专项资金的管理,基建财务管理等;负责中心内部财务的审计和有关经济合同的审核工作。
3、后勤科
负责中心固定资产的管理及办公用品购置与配发;负责水电供应与使用、车辆、办公设备使用维修与管理、来人接待等后勤服务工作; 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药械科
负责药品、医疗机械、预防用生物制品、试剂、仪器设备等的购置、保管、配发等工作。
5、预防医学门诊部
负责预防接种等预防保健医疗服务工作。
6、传染病防治科(应急办公室)
负责制定各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和防治对策和技术措施,组织开展相关传染病的监测和预防控制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价及报告管理;负责全县卫生防疫信息网运行维护和业务指导,及时进行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报、处理和控制工作;组织开展地方病、疟疾、丝虫病的商情监测、分析、评价和预测预报工作;负责消毒杀虫工作的监测培训及技术指导工作。
7、免疫预防科
负责制订全县免疫预防技术规划、方案和接种计划工作;负责免疫预防监测和工作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价与报告;负责调查处理免疫接种异常反应及事故;负责全年六次的冷链运输工作。
8、结核病防治科
负责项目病人的管理、督导、追踪及网报工作,制定防治规划和结防工作计划,负责全县结核病诊疗工作。
9、艾滋病防治科
负责对高危人群的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病人随访和协助治疗工作,建立VCT服务点。
10、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科
负责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和发病监测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价,组织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和健康促进活动,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承担死因监测工作。
11、卫生教育科
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急慢性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和学生常见病的防治和免疫预防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12、检验科
承担病原微生物的检验及食品、生活饮用水、化妆品等健康相关产品的检测检验;参与重大疫情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采样和调查处理;负责质量认证认可工作;负责接收检验样品,编制、发出检验报告;配合结核病门诊部、预防医学门诊部做好相关检测工作;负责消毒效果监测。
13、公共卫生科
负责制定全县食品卫生、学校卫生、环境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相关疾病的预防控制规划和防治对策与技术措施,并开展相关项目的卫生学评价;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主要职责:
一、以《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和《血吸虫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为依据,承担全县的血吸虫病防治任务,协助人民政府在“疫区”实行血防工作目标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血吸虫病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二、根据《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开展碘缺乏病防治的技术指导和疾病监测工作,确保和县居民食用合格碘盐,消除碘缺乏病危害;
三、担负全县中、小学生肠道寄生虫病普查、治疗任务,提高人群健康水平;
负责人姓名:何志琼
办公地址:和县历阳镇富康路57号
办公电话:0555—5312833;犬伤门诊24小时服务电话:0555-5312833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可前来办理健康证;下午2:30-5:30,可前来预约领取健康证。